根据《徐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练员6人,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
市体育运动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体育舞蹈教练员1人。
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篮球教练员1人;棒球教练员1人。
市体育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拳击教练员1人;射击教练员1人。
市水上运动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游泳教练员1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体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练员职业道德,具备本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 本次招聘中计算年龄和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30日后、1998年11月30日前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5.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及其他条件(具体见岗位简介表)。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11月23日至 11月2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徐州市体育局组织人事处(湖北路西首体育中心院内)
(二)报名提供材料:《2016年徐州市体育事业单位招聘优秀教练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运动员等级证书、省队训练证明、带队证明、本人比赛成绩单或获奖证书。
(三)报名注意事项:1、按要求下载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持“报名表”现场报名。2、提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3、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提供弄虚作假材料者取消其应聘资格。4、考试报名采用现场集中方式进行,同时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四)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将通知考生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市体育局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笔试的主要内容:体育教学、体育训练相关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
时间:12月3日(周六)09:30-11:30。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人社局、市体育局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二)面试:面试包括答辩和带队技能测试。答辩以体育专业知识为主,占30分;带队技能测试以部分专项技术的讲解、示范和训练为主占7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时间为2016年12月4日(周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市体育局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拟聘用单位、岗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考生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聘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招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考生不符报名条件而审核通过或有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除取消相关考生考聘资格外,追究相关责任。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招聘工作中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查纠。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市体育局报名咨询电话:0516—82336522
市体育局监督电话:市体育局0516—8233656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举报电话:0516—83732198
附件:
易贤下载网:徐州市2016年招聘优秀教练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