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四)学历、学位、年龄等资格要求:
1、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985、211院校优先录用。
2、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6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年龄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材料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须如实填写《徐州工程学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提交后,不能更改;
(2)须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2017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等扫描件,报考辅导员岗位的还需提供党员关系证明。
(3)须提供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
2、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16年11月28日16时止。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只接收电子邮件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E-mail:xzit2016@163.com。邮件主题须注明是应聘材料,报名材料打包后以附件形式发送,压缩包须注明“岗位代码+姓名+专业”。
4、本次招聘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通知应聘者更改报考岗位。
5、考试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1、初审:报名结束后,人事处根据应聘者的报考岗位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领取准考证、笔试;
2、复审、缴费:领取准考证时,审核应聘者的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各类证书材料的原件,并缴纳考试报名费。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笔试
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具体考试内容、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根据报考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按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三)考核工作由徐州工程学院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地点另行告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用)。
对拟聘用人员学校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按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人事代理合同(签订合同时,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享受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相应待遇。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六、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516-83105036 联系人:刘老师、陈老师
七、本启事由徐州工程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