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搞好我县党政办公区和政务服务中心后勤管理服务工作,经县委、政府同意,决定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的方式招聘保安、餐厅服务、室内外卫生保洁等工作人员172名,其中男性50人,女性12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保安、餐饮、保洁、消防、供水、供暖等服务工作。
二、招聘范围
2016年11月2日之前列入我县城市低保户和精准扶贫户家庭成员。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已取得国民教育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室内外卫生保洁人员可放宽到初中学历;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2米以上。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5日至1994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保洁岗位在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1月15日至1994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
6、保洁岗位的66名人员均在张家畔街道办享受城市低保户和精准扶贫户家庭成员中应聘。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
(一)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身份证和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本人签字),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享受城市低保人员携带低保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享受精准扶贫人员由所在镇(场)、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认定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
2、报名地址:各镇(场)、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事务所(站)
3、报名方式:由应聘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写明家庭困难的情况,在所在镇(场)、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事务所(站)领取报名审批表,经村委(社区)初审,送所属镇(场)、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复审同意后,报县人社局,由人社局会同民政、扶贫部门核查,公示无异议,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
(三)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分别组织实施。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审核聘用
(一)、人员聘用: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经用工单位培训后统一安排上岗,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岗位性质: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公益性工作,属于临时性用工,被聘人员有更合适的就业机会,可以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三)、人员管理: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对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聘。
(四)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现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待遇执行,初次聘用岗位工资补贴每月1750元,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补贴。
靖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材料报送地址:县人大办公楼102室
联系人:贾建军联系电话:4645779
手机:13991075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