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2016年度引进市直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信息表》规定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4、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3年内受过党(政、团)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5、考生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