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含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其中: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0日)前取得公告、《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6、报考04岗位的,须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他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现役军人、在读非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