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至1998年11月期间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1月以后出生);
(三)应届毕业生指201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