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市实验小学校招聘教师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招聘对象为2017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7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获得过校级综合类奖学金3次及以上,或在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校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2.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其本科阶段必须为师范类并有教师资格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本科阶段获得过优秀毕业生称号;②本科阶段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综合类奖学金3次及以上,或在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校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③研究生阶段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综合类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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