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赴长沙招聘报名注意事项
1. 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2016年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赴长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身份证;④2017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其他报考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时间截点为2016年12月31日);⑤其它材料: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有发表的国家级及省级论文、科研项目(成果)材料、表彰奖励证书请一并提交。(③、④、⑤均提供复印件同时备原件核查)。
原件材料须在报名时提供,无原件材料者不予接受报名。
2. 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及资格审核。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计划。
3.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17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