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树人学校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教育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4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再适当放宽。
(五)获得区(县)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称号或在地市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及以上奖项或至少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