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可再适当放宽;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