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劳动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洪泽区范围内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工作人员2名(劳动合同制)。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身体健康、事业心强,无任何不良记录。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类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男性,须具有洪泽区户籍,农村经济类专业毕业的年龄可放宽两岁。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半年内受过行政治安处罚;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农村工作部办公室(区政府大楼923室)。
3、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4、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户口簿、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农村工作部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5、资格审核通过的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与录用
1、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开考比例为1:3,如果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按照比例减少招考人数。
笔试:(1)满分100分。内容:公共基础知识。(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面试:(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2) 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评委现场打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体检。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政审。体检合格人选列为拟录用对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
4、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六、聘用和管理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与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农村工作部办理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
每月工资总额不低于2000元,并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录资格,责任自负。
联系人:陈 庆 13915147001
刘 晶 15298677520
联系电话:0517-87222304
附件: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农村工作部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农村工作部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