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商学校(原广西工商行政管理学校)是1984年经广西区人民政府批准创办,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的一所公办、财政全额拨款的自治区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约2100人。目前开办有广告设计制作类、金融商贸类、计算机类、学前教育类四大专业群共12个专业。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经自治区工商局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编办批准,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制内教师。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需求导向,按岗聘用的原则,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人员素质,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中职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中的体检要求,能适应岗位要求;
5.应聘学前教育岗位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岗位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体岗位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历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工商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9.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招聘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审批及办理聘用”程序进行。同一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考试、考核方式一致。
(一) 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工商工商学校官网(http://www.gxgsxx.net、http://www.gxgsxx.com)进行公开发布。
(二)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学历、职称、专业等情况,对照拟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即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西工商学校办公室现场报名,递交报名材料,不接受委托报名。凡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须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同意后方可报名。
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附件2:《广西工商学校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验后退回)。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可自由提供各类经原工作单位确认的荣誉证书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需按以上顺序要求装订成册。
(3)报名时需交3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
应聘者的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由本人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面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材料收取后一律不予退还。
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从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9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德路中段广西工商学校6号楼204室办公室。
(3)联系电话:0777-3210889
(4)联系人:谭老师、许老师、韦老师。
3.资格审查
截止报名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进行匹配性审查。报考人员具有拟聘岗位要求专业所对应的本级学历学位层次或上级学历学位层次的,可以通过学历学位和专业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具有拟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下一级学历学位层次的,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西工商学校官网上公示,报考人员可自行在网上查看,招聘单位不再单独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单位有权随时取消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自网上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到学校6号楼204室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需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试费,每科50元,采用现金缴费方式。考生领取准考证后,所交考试费一律不予退还。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相关规定,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须经请示自治区工商局报自治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同意后方可开考。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职业能力测试,考试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载明在准考证上。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社厅规定的网站、广西工商学校官网公布,同时在广西工商学校工作区域内张榜公布,并同时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参加笔试者自行在网上查看,招聘单位不再单独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进入面试程序。当同一岗位出现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可以突破比例一并进入面试。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须请示自治区工商局报自治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1)试讲。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可采用多媒体教学设备辅助进行。试讲应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几个方面(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进行考核。试讲实行100分制评分。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是按照岗位类别或专业,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实际动手能力进行测试,测试内容主要根据招聘岗位的实际工作性质及业务知识进行确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为20分钟,采取应聘人员现场抽题做题、完成实际工作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行100分制评分。
(3)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结构化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结构化面试实行100分制评分。
(4)面试综合成绩的核算
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
其他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5)面试考官组成
每组面试考官由广西工商学校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6)面试成绩公布
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广西工商学校官网和学校工作区域内公布当天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经核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因缺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考场满分值的70%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程序。
(四)考核
同一招聘岗位,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范围的人选。当同一岗位出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可以突破比例进入考核。确定入围考核的人选,在广西工商学校官网上公布。
考核以访谈、调查方式由招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着重考核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通过与考核对象所在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服务对象等进行谈话、查阅有关材料等方式,了解和掌握考核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情况。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者有违反如国家计生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5)不服从工作安排。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经考核的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其到具有三甲以上资质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拟聘人员自理。如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从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考核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六)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在广西人社厅规定的网站、广西工商学校官网及学校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广西工商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同意,依次报自治区工商局审核,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自治区编办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一)在整个考试过程中,凡涉及到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成绩并作为备查依据的材料须签署考评员姓名,同时由专人负责密封保存。笔试阅卷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负责、公正地进行评分,不得随意涂改卷面成绩,同时要在试卷上签署本人姓名。
(二)各考试、考核工作人员要严格考核纪律,不得将没有公开的考核结果或相关信息随意散布。一经发现查实,将参照工作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作出错误判断的。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纪检和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一) 学校通信地址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德路中段广西工商学校,邮编:530007。
(二) 监督电话:0771-3210889。
广西工商学校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