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盐城市射阳县教育局下属部分学校赴长沙招聘教师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部分学校赴长沙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6)本次招聘没有户籍要求,全部进编;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