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教师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岗位需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国外学历人员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性质及岗位需求
岗位性质:人事代理。
岗位需求:共33名(详见附件1)
二、待遇
提供住宿,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任职辅导员岗位三年后,经考核合格转入专业教师。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下午16:00止。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请在公告发布网页上下载,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2)自荐材料: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各类获奖证书及其它证书、证明的扫描件等(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以及由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签章的学业成绩单复印件相关证件等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以上材料请发送邮件至cziersc@126.com。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姓名 毕业学校名称 应聘岗位序号”。基本信息表和自荐材料分开打包,压缩包大小在4M以内。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发送邮件,不按要求和重复发送邮件者不予初审。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4.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招聘院系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办法
(一)资格复审。复审工作在考试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①身份证;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二)考试方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采用专业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当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足1:3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从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3确定人选;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分数分别按50%、50%折算,二者相加后的综合总分为考试成绩,其中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三)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及方案另行通知。
五、聘用
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人事处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6332213 0519-86332210
联系人:陈老师 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9-86332028
联系人:蒋老师
附件:
1.2017年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表(人事代理).xlsx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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