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聘南通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外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
3、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中文文秘、经济管理、农业经济、公共管理类专业及其相近专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活动组织能力,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电脑。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