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核:
通过简历初审的应聘人员,将收到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资格审核通知单》,接到通知的考生务必于通知要求时间到创业中心,携带打印的资格审核通知单及各类资格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党员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合同或工作证明材料、个人简历等),进行资格复审。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审核人数之比高于1:3的比例时开考,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016年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招聘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