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元市司法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机关工勤人员(驾驶员)2名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广元市范围内全额拨款机关工勤和事业单位人员。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强。
(三)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视力好,身体健康,持有合法有效的机动车驾驶C照及以上,5年以上驾龄;具有良好的驾驶员职业素养,驾驶技术熟练,无违法和不良驾驶记录,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同等条件下,持B1照优先,退役军人、党员优先。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日至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广元市司法局四楼政治部(广元市蜀门北路二段56号)。
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广元市司法局公开选调机关工勤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考官组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都实行百分制。
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驾驶基础理论、法规知识和驾驶、保养、维护等技能。
开考比例为5: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依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为考察人选,由市司法局组织进行考察,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驾驶经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若有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党委审定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的任用人选,经局党委会议审定,在广元人事人才网(www.cbrcw.com)、广元司法局网(www.scgysf.gov)及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用手续。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岳大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司法局分管该项工作的同志担任,具体工作由市司法局政治部人事警务科办理,局纪委实施纪律监督检查。
五、有关事项
市司法局纪委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3227852 13308128227 联系人:秦正茂
监督电话:3227228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