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专业人才,经县政府批准,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射阳县招投标市场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二:专业参考目录》。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至12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三楼;地址:射阳县人民西路100号);
联系人:黄明坤;
联系电话:0515-82396893 18962068982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12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照片5张,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考生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四、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不超过拟招人数的三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面试由射阳县人社局和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组织。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16年12月11日。
笔试时间定在12月11日上午8:30-10:30,面试时间在笔试成绩统计后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照事业单位录用考察标准共同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1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七、其他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515-82353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