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苏州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考要求
报考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声音悦耳,熟练操作计算机,中文输入速度在60字/分以上。
4、报考人员限苏州市区户籍(不含四县市及吴江区)。
5、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3日至1998年12月13日间出生),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3日至1998年12月13日间出生)。
6、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工作36个月以上。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验)。
7、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矫正视力达0.8(标准对数视力达4.9)。体检所检项目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