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街用人需求,保障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队员(编外)2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员,适合男性工作。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从事过执法工作,具备社会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有纹身;
8.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考信息可通过西青人才网查询。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登记表》(点击下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李七庄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李七庄街秀川路10号秀川国际一楼
咨询电话:23384086
三、考试科目、时间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笔试1周后,街党委办公室将电话通知笔试成绩合格者参加面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计划招聘人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由李七庄街党委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党委办公室通知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工资待遇按照李七庄街现行编制外人员执行。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办事处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