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6日至19日。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市(在读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为报考考区。
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22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本人所选考区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按本人情况需准备如下材料:
(一)以珠海市户籍报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二)人事(劳动)关系在珠海市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最近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三)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珠海市报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现场审核地点: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成教学院(珠海电大)教学楼一楼大厅(香洲区人民东路123号),联系电话:0756-2235904。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三、网上缴费
通过现场审核的考生,须于12月19日至22日前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完成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的规定,考试费按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的考生,可在2017年1月2日—8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地点
本次珠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设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地点: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