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A、B类博士如有超出评价标准的优秀成果,可在原引进待遇基础上,适当增加引进待遇。增加引进待遇的具体方法是根据《淮阴工学院人才引进待遇积分表》计算分值。累计达10分根据不同学科类别即可追加购房补贴1-5万元,10分以下不追加。
2、引进的博士如有不能归入招聘简章相应类别的科研成果,由人事处会商科技处、社科处提出科研成果认定意见,如达到A类博士条件,报学校研究后确定引进待遇。
3、A、B类博士增加引进待遇,购房补贴及安家费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B类博士增加引进待遇后,购房补贴及安家费总额达50万元的,则按照A类博士标准进行考核。
4、用来计算待遇的所有成果须为近5年取得,用来认定A、B类博士条件的成果必须为第一作者。导师一作,本人第二的成果仅能用来计算积分。
5、经学校研究认定的紧缺专业,其购房补贴及安家费适当增加。
6、权威期刊、一类期刊、二类期刊等均由学校提供相应目录。
7、上述引进政策及待遇仅适用于2017年5月1日后引进入职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