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同意,四会市环境保护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本科优先)。2016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85年6月30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岗位年龄限制。
(四)四会市户籍,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
(一)查询职位(详见附件1)。招考职位请查阅四会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hbj.gdsihui.gov.cn/)和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hrsw.gov.cn/)并自行在网上用A4纸双面打印《四会市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机关雇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四会市环境保护局二楼办公室。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报名者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自行下载、打印和填写好《四会市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机关雇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由本人持相关资料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四会市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机关雇员报名表》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留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及原件;
4.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5.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及原件;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资格审核。本次招聘机关雇员由四会市环境保护局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无论何时发现,均可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试题由四会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机构统一命制。
面试。面试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市环保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5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薪酬待遇
聘用后薪酬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四会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四会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