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12月16日—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在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自行放入个人人事档案内。如需代领,请提供申请人和代领人两人身份证原件代领。
福田区教育局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