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花都区定向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精神,按照规定的程序,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6年12月15日起至2016年12月21日止。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采取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公示后如无异议,将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联系电话:36899075)。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