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员工,已取得“初级职称”,请问,如果我再考其他的事业单位,那么录取了之后,“初级职称”还有效,可以继续申报中级,还是原单位的无效了,要重新从初级评起?
如果我考了公务员呢?公务员还存在“职称”一说吗?
谢谢老师。
回复:你好,有效,可以继续申报,职称准确的说即技术职务,根据我国现行职称政策,即人职发[1990]2号、国发[1993]78号、人办职[1994]5号等文件规定,国家机关不得开展职称评定工作,也不得自行评定所谓本系统、本单位内部有效的职称。凡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单位,不得实行企业、事业单位的职称,工资及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但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仍可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其技术资格不得与工资、奖金等待遇挂钩。具体请务必咨询当地人事局确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