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文件有关规定,我院决定选聘职员2名,具体职位参见《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常设岗位选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人社规〔2012〕16号文件规定的职员应聘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报考学历
招聘职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应聘人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2、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表》要求一致(专业代码与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相符);
(2)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关于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1年7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6日8:00――17:00(正常工作日内接受报名)。
2、地点: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综合楼3楼人事科,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0755-83923333-6252。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我院根据《职位表》中的要求逐项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考试候选人,报名资料由我院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原件,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已孕或已育人员,包括离异、丧偶且生育(含收养)过子女的,提交《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该证明所需材料及程序请参考《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管理规定>的通知(深卫人规〔2013〕6号),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本人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婚或未孕人员,采用个人申报承诺制度。
5、按《职位表》要求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三、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应聘人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超过拟聘人数3倍的,在拟聘人员3倍范围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顺序确定该职位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所有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人事科电话通知。
四、面试
(一)方式和内容
由北京大学深圳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对符合资格的面试人选进行临床考核,考核内容为与本职位相关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考评。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体检人员及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在人事科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自行体检者无效。
体检时间由我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体检、考察结束3天后在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八、聘用
我院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市人事行政部门备案。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查询网址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http://www.pkuszh.com/
十一、本公告由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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