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求,董浜镇决定公开招聘行政村工作人员5名,现就此次招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岗位
具体招聘范围条件和岗位设置等详见《董浜镇公开招聘行政村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思维敏捷,仪表端庄。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办法
凡有意者,请从常熟市人才就业网(http://www.csrc91.com/)下载招聘简章上的附件《董浜镇公开招聘行政村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一份并粘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连同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出具的相应居住证明等个人资料复印件于2016年12月23日下午15:00前送(寄)往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常熟市珠江路222号)13号窗口,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个人资料恕不退还。
四、考试形式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相关专业测试。
第一轮:笔试(占30%)。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为百分制,其中,会计从业资格证+5分(加分不重复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若报考人数不足1:3的,经笔试后全部进入面试,笔试不设合格分数线。
第二轮:面试(占70%)。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的综合得分(面试70%+笔试3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http://www.csjdks.com)公告栏通知。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
五、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并实行体检、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政审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录用
1、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反馈电话:52681376。
2、录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由董浜镇组织人事办发出《录取通知书》,持《录取通知书》到董浜镇报到,用人单位与录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期满需经组织考核、考察,考核、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录用手续。考核、考察不合格的,实行辞退或解聘。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根据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政审程序参照本文第五条要求。
七、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招聘程序。招聘工作将由董浜镇纪工委实行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应试人员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52687881。
八、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及时报到,逾期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如在收到录用通知后7日内未解决的,取消录用资格。
2、本简章中所有涉及计算过程中的数值,一律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
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