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单位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面向我市车改机关单位原驾驶员、退役士官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驾驶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驾驶员共6人,相关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驾驶工作,有热忱服务的思想意识和吃苦奉献的精神;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26日至1998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
3、驾驶技能熟练,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无不良交通违法记录;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疾病和妨碍驾驶技能的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兴化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报名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附件2)1份;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4、车改单位从驾证明或士官退出现役证;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地点:兴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服务科(行政中心8号楼8311室)。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费100元/人。
报名结束时,若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开考比例的,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最终报名情况及岗位招聘计划数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技能测试
应聘人员报名结束后,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技能测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三)政审和体检
1、根据考生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政审考察。对政审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后出现缺额的,从该岗位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28号令“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的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外用工合同;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办理编外合同制用工手续。
在聘用审批阶段,考生在签定聘用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从该岗位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根据《关于市级机关聘用驾驶员等工勤岗位人员的管理意见》(兴委办发[2007]144号)享受规定待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523-83326889(机关事务管理局)
83228870(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3326329(监察局)
五、本简章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兴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