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求,大同市人事考试中心为大同市第一、三、四、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护人员13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护人员54名,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医护人员50名,
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医护人员10名,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医护人员23名,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大同市2016年公开招聘医院医护人员计划表》(本公告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待遇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本次招聘人员属医院聘用人员,不占用单位事业编制。聘用后享受本医院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考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7、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执业资格等其它具体资格条件。
(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大同市人社局网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12月20日9:00至12月26日17:00期间登录大同人社局网站进入大同市公开招考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公开招聘医院医护人员报名表》,按规定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提交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待资格审查时验证。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①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应当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②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此次招考报名不进行资格初审,完整填写《公开招聘医院医护人员报名表》,成功提交报名申请,即可缴费,缴费成功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务必坚持诚信报考,填写的与报考条件有关的各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特别是所学专业务必要与毕业证一致,在资格审查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网上缴费
考生于12月27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根据《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50元。
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按规定数额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且不能改报其它岗位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3、准考证打印
①笔试的具体安排,请考生随时关注原报名网站试前公告。
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请考生自行留存准考证。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1、考试科目设置及计分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笔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考生笔试成绩可登录原报名端口查询,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
对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考岗位要求有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关执业证书;
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验证(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该报名人员的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入围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同人社局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八、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大同市第一、三、四、五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本次招考的各类公开信息均在大同人社局网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352-7559384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考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大同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