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邳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打击非法采砂、重大活动安全保卫、水域巡防查控和维稳处突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警务辅助岗位人员5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 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限男性,身高1.70米以上。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三)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党员和体育特长生优先聘用;有其他特长的可适当放宽应聘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市公安局在职警辅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人员从网上下载警务辅助工作人员 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间:12月23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邳州市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一楼
报名时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其中报名表上贴1张,另附2张,背面注明姓名)。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退出现役证,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
(二) 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 现场目测。报名合格的进行现场目测。现场目测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经现场目测合格的,进入体能素质测试。
(四) 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作需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等项目。体能素质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 政审、体检。体能素质测评合格者由市公安局组织政审市人社局力源劳务公司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在政审、体检合格考生中,按体能测试等方面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 用工形式。招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形式,与市人社局力源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市公安局负责日常管理、使用、考核。
(二) 工资及待遇。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市公安局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另加绩效奖,并办理企业社会保险。
(三) 岗前培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组织考试,培训合格者安排上岗;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邳州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6-86278168
附件: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