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为优化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鄂尔多斯市旅游局拟公开遴选12名工作人员到局属事业单位工作,其中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遴选工作人员7名,市旅游信息中心遴选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有关条件;
2.各乡镇、各旗区(含园区)和市直各部门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报考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需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考市旅游信息中心,需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1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3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较好的政治素质;
8.岗位设置具体详见遴选岗位分配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曾因违法受过劳动教养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暂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4日-30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ordospta.com/)进行网上报名。
(1)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格式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二)资格初审
人员资格初审和网上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时间截至12月31日,市人社局按照遴选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随时登陆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网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1.报考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的,由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同时在报名当天内将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的正反面扫描件(名称和格式为:个人姓名1.jpg及个人姓名2.jpg)发至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邮箱382878386@qq.com,只进行网上报名,未按要求报送审核材料者,不予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者不得报考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职位,符合报考条件且在报名期间,可改报市旅游信息中心职位。
2.报考市旅游信息中心的,由市人社局人才流动开发科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同时在报名当天将本人事业单位聘用文件扫描件(文件名称为:个人姓名,格式要求为:JPG)发至市人社局人才流动开发科邮箱talentordos@163.com,只进行网上报名,未按要求报送审核材料者,不予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者不得报考。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网站查询报名结果,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汉文制卷,须使用汉语文(言)答题,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面试满分分别为100分。
(一)笔试
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遴选人数不低于5︰1的比例组织笔试。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达不到5:1比例的,市人社局将对遴选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共一科。笔试考务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基本知识素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为2017年1月8日上午9:00-12:00,地点设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登陆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计划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市人事考试中心窗口(市人社局二楼大厅)进行资格复审。
(1)报考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人员需下载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审批(备案)表》,报考市旅游信息中心人员需下载填写《鄂尔多斯市旅游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登记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工作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未审核盖章的,复审不予通过;
(2)编制本复印件(包括机构规格页、核定编制页、本人编制卡);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查验)及复印件;
(4)与网上报名同底的2寸照片3张;
(5)报考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人员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
资格复审未通过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等额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三)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5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和面试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选择,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
(一)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二)考察。由市人社局会同遴选单位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能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认可程度,并对本人档案进行查阅。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笔试和面试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接受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拟遴选人员名单在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报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因上述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其他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遴选的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报考人员在遴选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遴选资格、今后不得参加遴选考试、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遴选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对于遴选后可能出现的夫妻两地分居、子女上学等问题,遴选单位不负责解决,可能出现以上问题者建议慎重报考。
报考咨询电话:0477-8586029(公务员管理科)
0477-8586912(人才流动开发科)
技术咨询电话:0477-8586211
遴选单位电话:0477-8588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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