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下半年江苏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考工作的要求和安排,我校招考工作现进入考生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程序(具体人员见附件),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月4日(周三)上午8:00;
(2)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西路86号南京审计大学组织人事部人事管理科(中和楼410)。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已经毕业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未毕业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各省(市)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4)应聘党委宣传部管理岗的应聘者须提供“具有一年及以上新媒体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5)应聘“书院辅导员”岗位的应聘者还应提供符合招聘条件“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
1.“应届生须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由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签章,开具的证明材料中需要有开具人及联系电话,以备确认;
2.“非应届生须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由所在高校人事部门开具并签章,开具的证明材料中需要有开具人及联系电话,以备确认;
3.党员证明材料由本人所在支部开具;
4.年龄超过35周岁以上者还须提供中级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海外研修经历者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三、心理测试时间和地点: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安排在2017年1月4日(周三)当天,具体时间、地点当场通知。请考生安排好相关时间。心理测试合格者参加面试,心理测试合格标准为测试数据有效且显示无严重精神障碍倾向。
四、资格复审重点审查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所有信息是否一致。凡有填报信息不一致、弄虚作假等情况,一律取消心理测试资格。
五、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时,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指挥,严禁大声喧哗。
六、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与我部联系。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电话:025-58318831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吴老师
乘车路线:
http://www.nau.edu.cn/s/21/t/5/p/6/c/1113/d/1115/list.jspy 。
附件:(南京审计大学)江苏省2016年下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一览表
南京审计大学组织人事部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