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核对座位号确认无误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未能到场者,取消考试资格;开考60分钟后,才能交卷出场。
3、考试开始时,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任何标记。
4、考生只准带黑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橡皮擦参加考试。随身携带其他物品(电子记事本、移动通讯工具等须关闭电源)一律放置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5、主考宣布开考后方可答题。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指定位置作答,用铅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
6、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窥视他人答案和交换试卷。场内严禁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及其附近逗留、喧哗。
7、考试结束信号发出,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放在桌面上,坐在原位经监考员清点无误并经准许方可离场。不得将试卷及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得在准考证上抄录试题或与试题相关的内容。
8、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考试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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