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南沙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发办公室机关雇员,具体要求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南沙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发办公室二级雇员2名,三级雇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二级雇员
(1)35周岁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理学类(A07)、工学类(A08)相关专业(具有土木工程(A0814)、水利工程(A0815)、测绘科学与技术(A0816)、船舶与海洋工程(A0824)、环境科学与工程(A0830)、城乡规划学(A0833)相关专业者优先);
(4)具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经验或项目开发经验者优先;
(5)具有准驾车型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在南沙居住者优先。
2.三级雇员
(1)30周岁以下;
(2)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3)经济学类(B02)、法学类(B03)、文学类(B05)、管理学类(B11)相关专业(具有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B020115)、经济与金融(B020120)、法学(B030101)、社会学(B030301)、汉语言文学(B050101)、管理科学(B110101)、行政管理(B110301)相关专业者优先);
(4)具有机关行政单位工作经验或市场招商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有准驾车型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在南沙居住者优先。
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11月30日。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拟定于2016年12月29日上午9:00时至2017年1月6日下午17:00时,网上报名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法:请应聘者填写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发至电子邮箱nscyyb@126.com。报名表文件名称请备注(报考岗位+姓名),报名表内报考岗位一栏请填写所报考岗位。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请各位相关人员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向我办提出并说明原因。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一般应大于3:1。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参加面试人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原则上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原件审核后退还。资格复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总成绩达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机关雇员招聘咨询电话:39053418、39053408。
南沙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发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