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专科工作人员,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医管中心批复,我院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中医院公开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学历要求:此次选聘岗位学历要求均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应聘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2.专业要求:
(1)应聘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及《2012年教育部印发专业目录》为准;
(2)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年龄要求:应聘者最高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即1966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2011年12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发布选聘公告
时间: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6日
通过深圳市中医院网站发布选聘公告,网址:。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6日8:00至17:00(正常工作日内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1号深圳市中医院医技楼8楼人事科810室,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82557394。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考试候选人,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件,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执业医师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四、确定入围人选
根据拟聘岗位条件,参考应聘者业绩、工作经历、学历背景、专业技术资格等情况,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各职位的入围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入围。
入围人选名单将于资格审查当天公布。
五、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根据拟聘岗位条件,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应聘者的实际业务水平和适岗能力进行考核,并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
拟聘人选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可采取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3.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报名及考核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经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八、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深圳市中医院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网址:。
九、聘用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因自身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十、纪律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755-83000052(人事科)
监督电话:0755-88297040(纪检监察室)
十一、其它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中医院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