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和资格审查(2017年1月10日至1月12日)
1.报名。本次公开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考生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选择首页最下端“盟市考试中心”窗口进入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点击“快速通道”栏下方的图片链接进入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
第二,报考者要仔细阅读简章,是否符合岗位需求条件,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粘贴照片。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漏报重要信息者将取消资格。
第三,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工作单位和所在旗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第四,报考者携带必备的相关资料,包括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名表》一式三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和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4张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审计局报名。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10楼1035室,联系人:王宽、江飞雨,联系电话:0475-8836937,13947537299,18747356025。复印件须有旗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每位报考者只限报一个职位。
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岗位起止时间、工作职务、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此项工作由市审计局负责。
3.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须现场缴费确认,考务费120元。
4.报名截止后,拟遴选人数与确认报考人数低于1:5,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机关共同研究后适当降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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