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同制职员1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单位是金湾区红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金湾区三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聘用者为合同制职员,薪酬待遇按《珠海市金湾区基层医疗机构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现从事医疗或护理等工作的社会人员。
(二)岗位资格条件
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不允许报考的情况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年龄计算方法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到公告发布当月最后一天。如35周岁以下,则指1981年1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
2016年1月11日至13日8:30—12:00,14:30—17:30。
3.报名地址和联系电话。
金湾区三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金湾区三灶镇琴石路,联系电话:0756-7768375,联系人:曾小姐。
金湾区红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金湾区红旗镇藤山一路1号,联系电话:0756-7260226,联系人:吴小姐。
4.报名材料。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证书、计生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近期大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用于报名表及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完成,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名单和笔试时间及地点的公告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另行公布。
2.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不设开考人数比例。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1:3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案例分析或实地技能操作的形式,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现场公布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3)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依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及体检人选。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察、体检、聘用
1.考察。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表现、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经考察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可递补。
2.体检。经考察合格的考生到招考单位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
3.拟聘人员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金湾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4.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不入编,不办理调动手续。
5.签订合同。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见习期或试用期表现不合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聘用人员按《珠海市金湾区基层医疗机构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及本单位职数情况进行岗位聘用。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7263666、7262912。
珠海市金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工作小组
2017年1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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