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街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拟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专职安监员”)3名,其中2名外勤,1名内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数
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不低于1:2,如低于1:2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8.安全工程、机械、化工、电器、法律、消防、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等相关专业优先聘用。
9.在街镇、园区、企业等单位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10.户籍在黄埔区的退伍、复员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1.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需求。
12.外勤巡查岗主要从事安全生产现场执法、夜间执法、办案、事故应急、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等,限招男性;内勤岗主要从事文书档案等工作,不限性别。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职位要求
专职安监员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具体职责为:
1.负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情况;负责检查本辖区内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控工作;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立即告知生产经营单位整改,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2.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3.负责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完成情况,参与区、街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4.负责采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台帐,实现安全生产动态监管。
5.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保护、人员和财产抢救、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6.完成市、区安全监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7.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定,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1月5日—1月13日(含周六、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
黄埔东路3731号109室,电话:020-82240217。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填报《南岗街2017年公开招聘专职安监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安全生产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大一寸正面彩色相片2张。
每位考生仅限报一个职位。外勤限男生,内勤不限。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保证提交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有效。报名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笔试。
(二)笔试
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分值20%)和专业知识(分值80%)。综合知识包括黄埔区情、时事、法律等方面;专业知识主要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及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常识等。笔试不发复习资料,不指定复习书目。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1年内有效,如发生人员变动或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依次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行补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基本素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四)资格复审
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对象按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以招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
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学历鉴定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复审。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1.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考生统一到三甲以上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核。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本人放弃录用等情况的,可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工作待遇
专职安监员为编外聘用人员,每年的薪酬按照《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埔人社〔2016〕1号文)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1.笔试和面试、体检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因考生本人未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南岗街道办事处
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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