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委政法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及名额
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2名。
二、公开遴选范围
从全市实行公务员制度(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已登记为公务员(参照管理)身份的人员中遴选。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表现优秀,群众公认;
2、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放宽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截止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除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外);
7、身体健康。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1、公告与报名。发布遴选公告。符合条件人员报名。
2、资格审查。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全过程。
3、笔试。根据公开遴选计划,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核减计划。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与面试入围对象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若出现面试放弃者,按笔试成绩顺序依次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位相要求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确定综合成绩。
5、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对象。缺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6、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7、确定试用对象。根据考察情况,书记办公会研究确定试用对象,试用期3个月。
8、公示。对拟试用对象在常德长安网进行公示,公示7天。
9、研究决定。试用期满后,召开书记办公会研究确定调入对象,办理相关调入手续。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6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市委院内),电话:7786158。
3、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市委政法委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在常德党建网、常德长安网发布的公告中附件下载,用A4纸打印),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参管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部或单位政工部门公章)。
(3)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2篇以上(需加盖单位公章);
凡报名资料虚假者,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共常德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