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丰县公安局2016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的规定,经笔试,请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1月9日、10日(具体的人员安排见附表)到海丰县广播电视大学接受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安排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考生需提交高中或中专以上毕业证书原、复印件,身份证原、复印件,准考证,报名表,考生承诺书。
海丰县公安局
2017年1月6日
附表:海丰县公安局2016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审核人员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