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襄组通字〔2016〕59号)精神,决定从全县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名额为6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襄汾县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在村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方案》规定的基本条件。
6、符合考核招聘或考试招聘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招聘:
①长期不在岗的;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③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④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⑤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招聘和考试招聘的方式进行招聘。
(一)考核招聘。对任职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大学生村官,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进行招聘。
①当选并担任村(社区,下同)“两委”副职以上职务满3年;
②聘期考核1次以上优秀;
③年度考核累计2年以上优秀;
④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历且获得双学士学位;
⑤获得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对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根据人岗相适原则,填报招聘岗位,形成竞争的,增加笔试环节。
(二)考试招聘。对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在岗大学生村官,采取考试招聘的方式进行招聘。以笔试和考核为主要内容。笔试内容以农村工作实际和大学生村官特点为主,测试实际工作能力。考核内容要体现大学生村官的日常工作和群众认可情况,进行量化计分。其中,笔试成绩达及格线的,方可确定为考核对象,并根据笔试、考核总成绩,实行单列排队择优招聘。
四、招聘程序
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7年1月9日-1月10日下午6时。
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担任农村“两委”副职以上的,需提供任职或当选的原始文件;获得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的,需提供表彰文件、荣誉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襄汾县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并提供3张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
(3)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所有填报信息必须真实。
报名地点:襄汾县委组织部村官办(县委大楼220房间)
2、资格审查
各乡镇党委、社管委对报考大学生村官进行资格初审,之后,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并公示结果。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3、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大学生村官,须本人于2017年1月11日到襄汾县委组织部村官办领取准考证。
(二)考核招聘办法
对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考核内容以其肩负的岗位职责及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审核个人档案,并形成考核材料。报考岗位形成竞争的增加笔试环节,并按“总成绩﹦考核分×60﹪+笔试成绩×40﹪”(保留三位小数)的高低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岗位,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和大学生村官所学专业情况统筹调配。对未竞争上报考岗位的,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其它空缺的考核招聘岗位。
(三)考试招聘办法
考试招聘分笔试、考核两个部分。总成绩=考核分×50﹪+笔试成绩×50﹪ (保留三位小数)。
1、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1)命题和阅卷: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笔试内容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和大学生村官特点,测试实际工作能力。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考核
考核内容为大学生村官的日常工作和群众认可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同时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考核办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进行公示。
3、岗位确定
对于考试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计划数之内单独设岗,抽签随机确定。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笔试和考核总成绩,依次选择招聘岗位。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同时,审核个人档案。
(四)组织体检
体检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襄汾县人民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临汾市人民医院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公示、聘用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确定的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在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过程中,因大学生村官被录取为公务员,或其他原因退出,所形成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报考者在录用之前已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五、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全程公开,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大学生村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2、注意事项: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安排在襄汾党建网进行公告和通知,请大学生村官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357-3820013
监督电话:0357-3820127
本公告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