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等33个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临人社发﹝2016﹞59号)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文件精神,通过资格初审、笔试考试及资格复审,临汾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临汾市畜禽繁育改良工作站两个事业单位最终确定面试人员15名。为确保本次面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制定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实施方案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月15日
地点:临汾市畜牧兽医局四楼会议室(临汾市鼓楼东大街131号)
二、面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3、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三、面试方法和内容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从事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命题范围及考生分组
1、命题范围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基本理论与应掌握的基本技能。
2、考生分组
为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掌握面试尺度,面试设一个综合组,按招聘岗位依次进行。
面试工作分组情况:
用人单位 | 组别 | 岗位 | 学历要求 | 岗位 人数 | 面试 人数 | 专业 |
临汾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 综合组 | 动物检疫 | 本科及以上 | 1 | 3 | 食品质量与安全、动植物检疫(动物检疫方向) |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 2 | 6 | 动物医学、基础兽医学、临床兽医学 | |||
临汾市畜禽繁育改良工作站 | 动物饲养与繁殖 | 2 | 6 | 动物科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特种动物饲养与养殖,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 ||
合计 | 5 | 15 |
五、面试程序
1、所有考生须于1月14日下午15︰00到临汾市畜牧兽医局三楼会议室报到,携带身份证确认身份、面试通知书,安排面试有关事宜。考生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
2、考生须在1月15日上午8∶00统一进入候考室,并按专业分组情况就坐待考,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所有考生于上午8∶15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号,由保密员登记密封;上午8∶15面试考官统一进入面试考场,8∶30面试考官熟悉题本,
8∶45面试正式开始;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3、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根据考官打分情况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考生成绩,签署姓名,再经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官审核签字,向考生公布。
4、当天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将面试成绩等相关材料汇总密封,主考官、监督员、计分员签名,由计分员交保密室封存。
5、成绩公布。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监督下,将考生面试成绩拆封按抽签序号与考生姓名核对,交由专门计分人员核计考生招聘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及排名顺序于当天在考场外明显位置进行公布。
六、面试考官的组成及工作人员
1、面试考官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成立1个考官组,考官组7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参加面试考官人数不得超过1人。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2、考场工作人员:面试考场设监督员2名,计分员2名,计时员1名。
七、面试评分办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按下列办法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求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点)。面试及格线为60分,凡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得进入下个环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考官打分低于60分,高于90分须注明打分原因。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八、面试工作纪律
1、考官及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接受监督,确保面试结果的公平公正,风清气正。
2、面试期间所有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单独活动。不得迟到早退,女性工作人员不得穿高跟鞋进入考区。
3、凡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亲属关系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必须按规定实行回避。
4、考官与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禁止考官、考场内工作人员与考场外人员单独见面和交流。面试期间,考官应单独评分,考官及考场内工作人员不得有任何影响考生面试结果的言行;休息期间,考官及场内工作人员不得去候考室走动。
5、考场外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内,不得向考生询问有关考试内容等情况。
6、任何人不得泄露考官打分情况。
7、任何人不得在工作职责之外以任何理由单独进入考场、候考室。如有工作需要,须经主考官、监督员批准,并在监督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
8、任何人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区,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凡不慎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区的,应一律主动上交监督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
9、凡属保密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复制和外传。面试试题不得带出面试考场,由工作人员统一收集保管。
10、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考官和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开展工作。
联系电话:0357-2016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