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官助手10名(属公益性岗位派遣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1.苏州大市范围户籍,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年龄35周岁以下,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已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工作经历放宽为1年以上;在法院工作满5年的,年龄放宽为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工作经历放宽为1年以上。学历为非法律专业本科的,需在法院工作满5年。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2日-1月24日工作日9:30-16:00。
2.报名地点:苏州市科秀路8号,虎丘区法院703室。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2月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携带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为闭卷,内容为《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基础知识。
四、面试和技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技能测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听打一段10分钟左右内容,速度120字/分钟,正确率95%以上。
3.招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40%、技能测试占10%的比例折算。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按照招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六、聘用
对通过体检和政审的应聘人员报苏州市高新区人社局备案。试用合格后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定聘用合同。
七、本《简章》由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2-68758112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