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官洲街道城市管理工作,我街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官洲街道城管协管员3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2.热爱街道工作,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3.原则上要求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4.同等条件下,懂得粤语、普通话,中共党员,持有机动车C1以上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6日(星期一)-2017年1月20日(星期五) 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海珠区官洲街道党政办(海珠区北山大街10号官洲街道办事处二楼,联系电话:020-34086561)。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位)证书、计生证明等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填写《官洲街道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可以进入面试。
(二)面试
由本街道组成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
(四)考察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
三、待遇和管理
街道与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街道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具体工资待遇面议。咨询电话:020-34086561。
官洲街道办事处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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