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0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规定,现将广州市民兵训练基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及招聘岗位
广州市民兵预备役训练基地为广州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委托广州警备区代管。主要任务是协助广州警备区组织实施民兵预备役部队的训练,并完成各类演训保障任务;协助广州警备区做好市民兵武器弹药仓库的管理,主要负责仓库的安全保卫任务;承担大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军训和有关部门委托的相关专业队伍训练工作,下步从化防空兵训练基地建成后,同时分流部分人员到从化负责基地管理工作。
招聘职位详见《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是指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其他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经其同意,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0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令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和技能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时间地点
2017年1月24日至1月26日(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7:00;报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自编700号广州市民兵训练基地,联系人:杨红波,电话:87024253,13600494315。
2、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有要求的)和3年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合同、所缴养老保险证明,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以及工作单位同意应试证明,蓝底1寸照片2张及电子版。所持上述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套。2月16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招聘公告中的报考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招聘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
(2)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每个招聘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可视情况调整招聘人数,或取消未达到开考人数的招聘职位。
(5)年龄、工龄计算截止日期为现场报名的第一日。
(6)报考资格条件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为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行政管理、法律基础、公文写作处理、时事政治、自然科学与文史知识等)。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上公布。
4、笔试排名。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等形式进行测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官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在候分室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4、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70%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民兵训练基地支付。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复后,招聘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工作纪律要求
(一)根据有关规定,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实、准确,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做到条件、程序、结果公开透明。
(四)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公告由广州警备区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8791256,监督电话:88791253
广州警备区政治部
二○一七年一月三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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