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适岗选能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1.具有昆山户籍;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3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4. 岗位:规划管理,专业:城市规划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3日
2.报名地点:昆山市规划局209会议室
3.报名咨询电话:0512-57757807
4.应聘人员须本人进行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报名者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必须提供),个人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
五、笔试与面试
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开考比例为1: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体检的人员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笔试和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
六、体检与政审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根据招考岗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录用和待遇
1.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由昆山市规划局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待遇: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
由昆山市规划局纪检组对本次招聘进行纪律监督。
昆山市规划局监督举报电话:0512-57757878
昆山市规划局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