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7年深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什么免考条件?
答:(1)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其成绩可作为2017年前(不含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成绩,可于2017年春季直接报名参加市教育局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注:关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请咨询我市教育局师资处,咨询电话:0755-88128483)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
(4)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广东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