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等程序,经研究,拟录用张鸿飞同志为我委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人选有异议,请及时向国家标准委反映。
公示时间:2012年5月11日至5月17日
监督电话:010-82261650,82262967。
拟录用人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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