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下属部门拟公开招聘16名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度假区户籍的2017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3、符合招聘的专业及职称资格要求,具体专业、职称及人数要求见附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地点:度假区人力资源市场(度假区北塘路2号,度假区中心小学往东200米)。
2、报名时间:2017年1月23月(星期一)9:00-16:00。
3、报名材料:应聘报名表(现场填写)、本人身份证、二寸证件照2张、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三、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加面试进行。
(一)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科目包括为综合知识、能力素质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17年1月24日(星期二)下午1:00-3:00,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1、笔试成绩将在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热线(http://www.dwrc.cn)公布。
2、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
四、试用
(一)按照考试总分数从高到低次序,根据各专业实际招聘人数,按一定比例招录试用。
(二)根据考生所在学校安排的学生社会实践日程,招聘部门与考生商定试用期限,试用期内支付基本生活费。
(三)试用期结束前对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定,按各专业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录取。
五、体检
试用期择优录取人员,通知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录用
拟录用人员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030252。
八、本《简章》由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组织人事和劳动社保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6030190,66316025。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组织人事和劳动社保局
2017年1月12日